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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新国标新修订
时间:2021-11-30 责任编辑:大育审核人:大育 浏览次数: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修订的《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三项国家标准。

  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保护评估中心咨询服务部主任陈广勇介绍说,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原国标的上位文件是公安部、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于2007年颁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他表示,“从07年开始,已经过去十几年了,技术发展很快,所以我们对标准的修订也是基于两点,第一是采用新技术、新标准的构建的云计算平台、物联网、大数据出现,等级保护的内容和覆盖需要随时变化,第二是《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对推进等级保护标准修订工作注入了强心剂。”

  据了解,新国标体现了综合防御、纵深防御、主动防御思想,规定了从第一级到第四级保护等级对象的安全保护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新国标明确,云计算平台的运维应设在中国境内,境外对境内云计算平台实施运维操作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在进行物联网系统安全设计时,应通过系统管理员对感知设备、感知网关等进行统一身份标识管理;应通过系统管理员对感知设备状态(电力供应情况、是否在线、位置等)进行统一监测和处理。陈广勇表示,上述标准都是根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的技术特点提出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新国标将有效指导网络运营者、网络安全企业、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指导测评机构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地开展等级测评工作,进而全面提升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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